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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栏空着就让签字?这份合同千万别落笔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间:2026-07-28 作者:昌吉州就业服务网 浏览量: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

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薪资栏空白的劳动合同能签吗?

注意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

应当具备劳动报酬条款

“空白”合同陷阱要注意!

“空白”合同是指公司在合同中

留下一些重要的条款

比如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未明确约定,以便公司随时根据自己的需要填写。

这种合同可能导致员工

在未来面临不确定性

和利益受损的风险

温馨提示

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明确约定,不留空白。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合同签订日期,非常重要,一定要和用人单位沟通好,明确合同签订时间,不留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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