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申请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今年还能申请吗?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
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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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些问题
官方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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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就业促进法,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扶贫、林业草原等部门均设立公益性岗位,安排相应人员。 对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公益性岗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规定。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注明用人单位拟聘任岗位的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等内容。 劳动者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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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 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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