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33号)精神,昌吉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以内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对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实施。
按照“免审即补”工作要求,经数据比对与审核,昌吉州2021年第一批符合发放稳岗返还补贴企业共5961家,拟拨付稳岗返还补贴资金合计23895762.12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1年9月10日—9月16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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