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持有国家认可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2、熟练掌握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操作技能,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儿童常见疾病的护理经验;熟悉儿童康复护理相关知识和技能,掌握基本的急救技术;具有一定的心理护理知识和沟通技巧。
3、有1年及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有儿科护理、儿童康复护理或福利院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4、热爱儿童福利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爱心和耐心;工作认真细致,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适应福利院工作环境和工作时间安排,承受定的工作压力。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胜任护理工作;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