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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小贴士|公司合并,试用期要重新约定吗?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间:2025-08-04 作者:昌吉州就业服务网 浏览量:

公司合并,试用期要重新约定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也就是说在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公司提出重新约定试用期是没有依据

单位合并,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年限?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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