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0994-2206053
logo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切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政策宣传

“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四)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时间:2021-10-13 作者:昌吉州就业服务网 浏览量:

(十四)统筹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稳定脱贫人口就业。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保持脱贫人口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支持脱贫地区大力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等就业载体作用,为脱贫人口创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企业(项目),增加本地就业岗位,组织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集中帮扶。


持续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强对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各类帮扶活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促进其他群体就业。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支持,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持续做好产业结构调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中的人员转岗再就业。

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改善劳动力要素质量,建设一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具备较高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结构比较合理的劳动者队伍。

(十五)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面向市场需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制定“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步扩大培训规模,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青年、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人口、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确保“十四五”期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00万人次左右。强化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素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推动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实现培训供给多元化。构建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充分发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开放。新建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并优化功能布局、提高开放性,完善企业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实训有关制度。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行动,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机制,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试点。


切实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动态调整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采取政府按规定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等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广泛开展订单式、套餐制培训,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加强集约化管理和使用,健全分层分类的培训补贴标准体系,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监督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个人培训账户,形成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现与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联通共享。

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鼓励劳动者通过诚实辛勤劳动、创新创业创造过上幸福美好生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推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产业工人综合素质。

(十六)构建系统完备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推动职业技术教育提质培优。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类型特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优化结构与布局。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国家标准,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现代职业技术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技术院校和专业。健全职普融通机制,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双向互通互认、纵向流动。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高质量职业技术教育,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建设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和专业。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人才培养就业导向,健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联动预警机制,增强人才培养前瞻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及时减少、撤销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加快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重点专业学科建设,研究制订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清单,大力发展新兴专业。加大数字人才培育力度,适应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需要,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数字人才培养机制。

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高水平大学开放教育资源,完善注册学习和弹性学习制度。健全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转换与认证制度,推进“学分银行”试点,探索学分积累转换制度。促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统一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制度,畅通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与终身学习通道。规范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在线教育,完善线上、线下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机制。创新发展城乡社区教育。

深化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相关系列职称评审贯通机制。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企业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框架范围内增加技能岗位等级层次。加快构建国家资历框架,畅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

七、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持续加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

(十七)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供精准专业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深化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探索建设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

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水平。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放管服”改革,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和人力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组织开展诚信服务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典型。


分享到:

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新公网安备 65230102652579号 新ICP备 20000026号

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州劳动保障大厦 电话:0994-2206053 EMAIL:aix_life@163.com

技术支持 新疆北中软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满意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