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转递流程
转入: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档案转入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核实后,向档案转出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
3.本人将调档函送至档案转出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4.工作人员核实调档函及调转档案,无误后调档人员确认签字。由档案管理机构通过邮政机要渠道转递。
5.转入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收取档案,登记入库。
*辞职、解聘等人员,档案在原单位托管的,个人提出申请,由原单位组织人事工作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档案转入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办理。
转出:
1.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出示调档函及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工作人员对调转档案现场核对
3.核对无误后,调档人在调阅登记册签名
4.档案管理机构通过邮政机要渠道转递
*转入、转出均由邮政机要渠道转递,个人不得携带档案。
档案咨询电话
昌吉州0994-2206051
昌吉市0994-2346257
阜康市0994-3234768
玛纳斯县0994-6660804
呼图壁县0994-4516049
吉木萨尔县0994-6926259
奇台县0994-7211268
木垒县0994-4821838
兵团第六师0994-5800903
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新公网安备 65230102652579号
新ICP备 20000026号
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州劳动保障大厦 电话:0994-2206053 EMAIL:aix_life@163.com
技术支持 新疆北中软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